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为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学校拟于9月面向校内负责消防安全的专职及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设消防设施操作员专业技能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共计7天,4天理论学习,3天实际操作,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南校区和消防培训学校。
二、培训对象
1.各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
2.单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聘用人员(单位出具说明,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或负责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保人员。
4.年龄24-55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会基础电脑操作。
三、培训内容
火灾防控常识、消防设备与器材、灭火援救技术、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消防设施操作、火灾逃生知识、消防法律法规等内容。
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培训结业证(作为培训依据),并组织参训人员参加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成绩均合格后,可取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于9月6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填报附件)发送至党委保卫部(处)安全科(南)李双全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8821007。
附件1: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报名统计表
党委保卫部(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