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处)安全保卫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点击:[]

湖南大学(http://www.hnu.edu.cn/)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保卫部(处)委托湖南省湘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制校园安全保卫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的行为。

2.具备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3.具备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学历、职业资格。

4.具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未参加过工作者除外)。

5.年龄20-45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6.热爱本岗位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责任感,服从管理

7.在党委保卫部(处)原岗位上工作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职责

(一)治安巡逻岗(13名)

1.负责南校区治安巡逻,对重点区域严格巡查,防止各类案件发生;

2.协助做好南校区人口清查、治安乱源清查整治,调查处理治安纠纷等日常工作和集中行动;

3.协助突发事件、案件的处置;

4.协助做好南校区案发现场保护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

5.参与案件高发部位的守控,配合开展案件侦查相关工作;

6.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秩序巡逻岗(5名)

1.负责南校区环境秩序巡逻,做好校园宣传活动、流动摊贩的管理,驱离乞丐人员;

2.负责南校区未经审批宣传活动、横幅悬挂、展板的处置;

3.负责南校区违章搭建拆除、商业门店整治工作;

4.负责南校区校园、家属区内违规放养家禽、违规种菜的处置;

5.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值班岗(3名)

1.负责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置;

2.负责党委保卫部(处)电话值班工作,包括接受电话报案、咨询、一般求助,并及时处置;

3.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做好记录、汇报工作;

4.负责做好监控中心台账登记、中心卫生;

5.负责技防设备报修;

6.完成录像调阅,及时整理存储归档录像资料;

7.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消防协管岗(1名)

1.协助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台账;

2.协助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与更新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并建立台账;

3.协助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函件,督促相应单位进行整改;

4.协助对火灾事故妥当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保障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5.参与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等工作,增强师生安全知识与技能;

6.参与组织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消防意识;

7.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区服务岗(2名)

岗位一:

1.负责卫健、计生服务工作;

2.负责撰写卫健、计生等事项的工作计划、总结;

3.配合处理集体性信访等维稳工作;

4.协助社区完成一年一度的文明创建测评活动;

5.积极参与学校、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岗位二:

1.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解决各类居民投诉及12345工单;

2.负责蓝天白云保卫战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周边山体防火巡查;

3.撰写负责事项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配合处理集体性信访等维稳工作;

5.协助社区完成一年一度的文明创建测评活动;

6.积极参与学校、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六)岗亭值班(南校区20名、财院校区5名)

1.负责做好岗亭24小时值班;

2.负责做好车辆进出管理;

3.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管理;

4.做好岗亭及周边秩序管理;

5.岗亭设备和交通智能化设备保洁、简单故障维护和一般故障报修;

6.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特勤岗(5名)

1.负责校内主干道和重点部位的巡逻、巡查,劝导不文明行为,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2.负责应急处置,协助值班出警员做好南校区的应急处置,在接到值班室出警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3.负责高峰时段单行路段的交通指挥;

4.接受师生员工的求助报警,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纠纷;

5.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交通执勤岗(8名

1.负责做好校园内交通管理和巡查工作,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协助交警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2.负责做好高峰时期校区内的交通疏导工作;

3.协助做好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应急执勤工作;

4.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治安秩序巡逻岗(3名)

1.负责值班室24小时轮班值班、备勤、接待、接处警;接警后按业务分类向相关科室报告;

2.参加财院校区治安秩序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协助治安专干进行人口清查、治安乱源清查整治,调查处理治安纠纷工作等日常和集中行动;

3.协助突发事件、案件的处置,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

4.做好各学院各单位内部、家属区的治安防范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保工作;

5.参与财院校区环境秩序乱源清查整治发现拆除违章搭建及时报告、协助取缔违规商业网点、清除各种乱象、维护校园环境秩序行动;

6.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

7.调取技防录像和技防设备维护;

8.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消防交通巡查岗(2名)

1.负责对财院校区各单位、楼栋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等工作;

2.负责财院校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补充、维修和换药等工作;

3.负责财院校区交通管理和巡查工作;

4.负责财院校区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工作;

5.参加各类警保卫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程序

1.应聘者填写《湖南大学党委保卫部(处)劳务派遣用工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保安证等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申报择优确定综合考察对象;

3.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岗位适应性及综合素质;

4.体检、公示、合同签订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我校签订《上岗协议》。

四、薪酬待遇

1.底薪+绩效工资+节日福利;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3121415:00

六、报名地点

六舍后栋328房,咨询电话:0731-88822650

七、其他事项

1.为确保信息沟通顺利,应聘者请认真核查个人联系方式,如有更新应及时告知。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终止应聘资格。



                                                              湖南大学党委保卫部(处)

                              2023年12月8日


上一条:党委保卫部(处)安全保卫人员招聘拟录人员公示 下一条:党委保卫部(处)安全保卫人员招聘拟录人员公示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Email:bwb@hnu.edu.cn 联系我们:0731-88823110
Copyright 2007 - 2021 湖南大学党委保卫部(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