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能
治安职责:
1、负责财院校区的治安工作,包括治安防范、人口管理、治安管理、治安巡逻、治安清查;
2、监督、指导、检查学校各部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规章制度、责任制和隐患整改的情况;
3、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在财院校区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4、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和协助调查发生在财院校区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对发案和重大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5、负责组织财院校区大型活动、集会、外事活动的保卫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财院校区治安宣传教育;
7、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和协助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
8、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校内重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秩序职责:
1、具体负责财院校区的环境秩序管理工作;
2、对财院校区违章搭建、违规商业门面、店外经营、无证养狗、违规养鸡种菜、乱停乱放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建立档案,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治方案;
3、开展学校综合治理及长沙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宣传;
4、牵头组织拆除违章搭建、取缔违规商业网点、整治店外经营、清除无证养狗、违规养鸡种菜、车辆乱停乱放等乱源;
5、负责财院校区活动场地、横幅、广告等的审批;
6、负责协调城管大队、中队开展执法工作,主动协调配合地方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
7、负责协调城管、市场监督管理、街道等部门执法,开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行动;
8、协助配合大型活动、集会、外事活动的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居委会职责:
1、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期间,对代表大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决策,对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进行协调;
2、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网格化治理、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老年服务、社区就业等项工作;
3、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公德、法制教育、文娱活动等工作;
4、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区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福利性服务和社会救助服务;
5、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委托,对社区内政府有关工作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 长 许红福 |
科室人员 治安管理:汤 君 技防管理:邓鑫海 |
办公电话 88684706 |
办公地点 财院行政楼110 |
值班巡逻:沈文、谭国武、殷明、何力、贺建国、钟志坚、周蓉、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