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财院)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6日  点击:[]

科室职能

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消防、生产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监督、指导、检查财院校区各单位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并完成南校区公共楼栋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补充、维修和换药工作;

3、监督、指导、检查财院校区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规章制度、责任制和隐患整改的情况;

4、定期不定期对财院校区各部门组织、开展消防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隐患整改;

5、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生活等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6、定期不定期组织、指导消防培训、消防演练;

7、建立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台账;

8、组织对财院校区火灾、生产、危爆事故现场的保护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事故的查处;

9、具体负责财院校区大型活动、集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交通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学校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财院校区交通管理工作,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纠正违章行为;

3、负责财院校区交通设施设备的建设、修复和管理;

4、负责财院校区停车场地、停车设备建设的管理和规划;

5、负责财院校区收费岗亭的管理和停车费的征收;

6、健全交通工作、应急处突工作台账,负责交通日常工作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7、负责交通巡逻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修报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整治维稳职责:

1、协助学校维护政治稳定的教育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

2、配合公安、国安部门做好排查、调研工作;

3、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兰 峰

科室人员
维稳交通管理:朱文奇

安 全 管 理: 阳子光

消 防 协 管: 何大明

交通智能系统技术员: 柏轩宁

办公电话  88684727  
办公地点  财院行政楼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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